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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010-05-01 来源: 环源科技 阅读:1870次

 2010年,由环保部推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中,特别强调“资源循环利用和能量回收利用”,提倡污水污泥的资源循环再利用和能量回收利用,鼓励污水污泥实现无害化、稳定化和资源化利用。鼓励尽可能实现污泥的土地利用和农业利用。

以下是部分内容:

4.处理处置的一般要求
4.1 污泥处理、处置应实施全过程管理,并体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原则,在坚持“安全、环保”的原则下,实现污泥的综合利用,回收和利用污泥的能源和物质。
4.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艺的选择应同污水处理工艺和污泥处置技术统筹考虑,优先选择污泥源头削减、污泥稳定化和能源回收等污水处理工艺,降低城市污水处理厂总体运行费用和能耗,减轻末端污泥处置的负荷,缓解污泥在处理和处置过程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
4.3 污泥处理和处置技术的选择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应首先根据城镇的规模和特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和特点、污泥的性质和特点、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污水处理厂技术情况、消纳途径和消纳能力等实际情况,确定最佳的污泥最终处置或综合利用方式,然后经严格的技术经济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选用合理的处理、处置工艺。
4.4 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规划以及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划的要求,对污泥进行区域性规划和专项规划,合理确定污泥处理和处置设施的布局和设计
3
规模,确保污泥的最终安全处置。中小城市集中的地区,应统筹规划,建设污泥集中处理处置中心。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与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执行“三同时”原则,即“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产使用”。
4.5 污泥应以最终安全处置为目标,鼓励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和处置,鼓励以政府采购为主导的污泥土地利用,限制性的采用填埋和农业利用技术。在土地资源紧张且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可选用干化、焚烧技术,污泥焚烧灰渣应优先考虑综合利用。


详细信息:
http://www.zhb.gov.cn/gkml/hbb/bgth/201004/t20100401_187711.htm

http://www.zhb.gov.cn/gkml/hbb/bgth/201004/W02010040157429229171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