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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专项方案
2017-04-11 来源: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 阅读:1410次

按照《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要求,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无害化处置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中、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污泥必须无害化处理处置的原则,按照源头控制、安全环保、循环利用、因地制宜等重要原则,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为重点,完善设施体系、监管体系,加强管理考核机制,确保全县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二、工作原则

按照绿色环保、安全稳定、循环利用、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对污水处理厂污泥选择适宜的无害化处理处置方案。

三、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所产生的污泥全部达到污泥卫生填埋标准;加快污泥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实施建设,力争2020年底前,污泥卫生填埋比例降低到70%以下。

四、主要任务

(一)摸清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情况。2017年3月底前,对现有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进行摸底调查,查清污泥产生量、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能力、运行情况和污泥处置去向等情况。(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二)编制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专项规划。2017年6月底前,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优先考虑污泥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加快完成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改造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环保局、发改局配合)

(三)合理确定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规模。对污水处理厂污泥量、泥质特征、污泥综合利用条件深入调查,结合本县实际,积极探索污泥资源化利用,科学合理确定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规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环保局、发改局配合)

(四)加快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与改造。根据编制的专项规划,积极筹集资金,加快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与改造步伐,确保按时完成工作目标。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时,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与污水处理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时投入运行。(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环保局、发改局、财政局配合)

(五)强化对污泥处置的运输管理。完善污泥运输台账管理制度,对污泥及其副产品的去向、数量、用途等进行跟踪记录,闭环管理。污泥运输时必须使用密封车辆,防治因暴露、洒落或滴漏造成环境二次污染。加强运输过程中的监控管理,严禁随意倾倒、偷盗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环保局、公安局配合)

(六)加强对污泥泥质的检测。加强对污泥泥质的监测监管,按标准规范规定的项目、频次,定期对污泥泥质进行检测,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污泥进行稳定化处理并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加强与发改、财政、环保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完善的协调机制,统筹规划编制、设施建设、运输管理、运营监管工作。定期召开会议,通报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制定年度实施计划,逐级落实责任,把具体工作和监管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二)加大融资力度。发改、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对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逐步建立多元化投资和运营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对违规排放的要责令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明确专人跟踪督促,直至整改完毕,切实增强监管执法效果。要严格开发建设项目配套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验收管理,配套建设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竣工验收。